
台湾标准检验局(Bureau of Standard,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主要任务为国家标准编修以配合经建计划、工业政策行商品检验,以提高产品之国际竞争力及保障消费者权益;推行国际标准质量保证制度及环境管理系统,以提升我国质量保证及环境管理水平;办理全国度量衡标准之划一及实施及其他检(试)验服务。根据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 订定的中华民国标准CNS 的规范,凡经经济部公告为应施检验之品目,不论是台湾厂商生产制造或者是自境外输入皆需经BSMI报验检验合格,才能在台湾市场陈列销售。商品检验标识」之样式如下:
其C代表商品,缺口代表检验标准,箭头代表通过检验。绝大多产品都在BSMI认证范围内。现举几个例子:汽车及汽车配件产品轮毂、轮胎、安全玻璃、汽车灯具等等。
信息类产品:复印机copy machine、不断电式电源供应器UPS、收款机Cashier、列表机Printer、影像扫瞄器Scanner、自动柜员机ATM、电源供应器Power、显示器monitor,服务器Server, 路由器Router, 桥接器Bridge, 交换器Switch及集线器Hub。
影音类产品AV
高画质电视、液晶电视、电浆电视、影像/声音之接收产品及扩大机、影音及其类似电子产品之供电设备、投影机、摄影机及影像监视器、家用电视游乐器及手动游乐器、唱片及光盘放音(影)机、磁带及光盘烧录机、交换式或线性电源供应器等。
灯具类产品
固定式灯具Fixed、崁入式灯具Recessed、一般便携式灯具Portable、内藏变压器式钨丝灯具、电子式安定器、感抗式安定器、荧光灯管、安定器内藏式荧光灯泡等。
家电类产品
红外线电烤炉、电动热水瓶、咖啡机、捕虫机、保暖系列、电冰箱、洗衣机、除湿机、冷气机、烤箱、吹风机、吸尘器、电锅、电子锅、电热水器。
医疗类产品:电子血压计、电击器、内视镜、心电图机等
依商品性质及风险管理评估分为下列三种:
· 型式认可 - 逐批检验 ( Type Approved Batch Inspection, TABI )
商品经公告为应施型式认可之逐批检验项目,进口及内销产品必须先取得标准检验局指定试验室之试验报告并向标准,检验局申请商品型式后,依规定于报验前需先取得『商品型式认可证书』,取得证书后,方能以证书之复印件办理逐批检验方式报验。
· 验证登录 (Registration of Product Certification, RPC )
商品经公告为应施型式认可之验证登录检验项目,进口及内销产品必须先取得标准检验局指定试验室之试验报告并向标准检验局申请商品型式后,依规定于报验前需先取得『验证登录认可证书』,取得证书后,方能以证书之复印件办理验证登录方式报验。
·符合性声明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DOC )
商品经公告为应施型式认可之符合性声明检验项目,其试验应向标准检验局认可之试验室办理,经备妥相关技术文件,签具符合性声明书,并于商品上附加检验标识后即可上市贩售。
备注:标准检验局表示,由于符合性声明系由业者自行确保其产品符合标准,免除检验机关检验作业之介入,将产品上市前检验改为市场监督之管理方式,故该局将加强市场商品之抽验及查核,以杜绝违规逃检之商品。
· 其中验证登录符合性评鉴程序之模式如下:
·模式一:自行管制模式
申请人应依规定提出技术文件,并应确保及声明其生产厂场所制造之产品符合检验标准。
·模式二:型式试验模式
申请人或其生产厂场应提出其产品之代表样品及相关技术文件,向标准检验局或其所属分局(以下简称检验机关 )或标准检验局认可之指定实验室取得符合检验标准之型式试验报告。
·模式三:符合型式声明模式
申请人应确保及声明其生产厂场所制造之产品与模式二之原型式一致。
·模式四:完全质量管理制度模式
生产厂场应取得标准检验局或其认可验证机构依CNS12680 系列( ISO9000 系列 )评鉴核可具有设计、开发、生产及制造功能之质量管理系统登录证书;申请人应确保及声明其生产厂场所制造之产品与模式二之原型式一致。
·模式五:制程质量管理制度模式
生产厂场应取得标准检验局或其认可验证机构依CNS12680 系列( ISO9000 系列 )评鉴核可具有生产及制造功能之质量管理系统登录证书;申请人应确保及声明其生产厂场所制造之产品与模式二之原型式一致。
·模式六: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模式
生产厂场应取得标准检验局或其认可验证机构依CNS12680 系列( ISO9000 系列 )评鉴核可具有最终检验及测试功能之质量管理系统登录证书;申请人并应确保及声明其生产厂场所制造之产品与模式二之原型式一致。
·模式七:工厂检查模式
生产厂场应取得标准检验局或其认可机构核发符合规定之工厂检查报告;申请人并应确保及声明其生产厂场所制造之产品与模式二之原型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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