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认证制度简述
目前越南开展的认证制度共两大类:
(1) 管理体系认证;
管理体系认证有质量管理体系(QMS)、环境管理体系(EMS)、职业健康安全体系(OHS)、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机产品认证和有机农业GAP认证
等制度。对高风险食品卫生和安全产品,法令要求必须经过HACCP认证。另外,还依据相关法律对药品加工企业开展GMP认证等。
(2)产品认证
越南的产品认证体系,包括自愿认证和强制认证两大体系。其中自愿认证适用于《产品和商品质量法》中定义的低风险产品,而高风险产品必须进行强制认证。
自愿认证适用于《产品和商品质量法》中定义的低风险产品。自愿认证以越南标准(TCVN和 TCCS)或者其他适用的国际标准为依据。注册的认证机构可依据注册
范围内的标准对产品、货物、服务、过程、环境等颁发证书,证书有效期不应超过3年。获证方可在产品及货物上使用相应认证标志。认证申请方依据标准进行符合
性声明时,如果所依据的标准是越南国家标准(TCVN),认证申请方需向地方标准及质量部门发送声明通知(DeclarationNotice)及其他相关文件。
越南总理决议50/2006/QD-Tg《强制性质量控制产品目录》中列明了强制性认证产品,指定部委将根据政府指派制定特定产品技术法规和程序,指定合格评定机构
进行合格评定,及指定授权机构进行注册并对整个合格评定过程进行监督。
二、强制认证产品
强制性认证适用于《产品和商品质量法》中定义的高风险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以技术法规为依据,其中国家技术法规(QCVN)由各部委和部级单位颁发,地
方技术法规(QCDP)由各省或直辖市的人民委员会颁布,所有技术法规都是强制性的。
Mandatory Certification products list强制认证产品清单如下:
汽油、柴油、生物燃料
头盔(摩托车安全头盔、工业安全头盔)
玩具(儿童玩具)
电气和电子设备(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电热水壶)
钢筋混凝土(钢筋、钢片)
液化石油气体(LPG)
家庭和类似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电磁兼容性(EMC)
水泥和熟料为波特兰水泥和混凝土外加剂产品
食物(如即食食品)
饲料,肥料等
三、强制性认证流程
强制性认证包括合格评定和符合性申明注册两个步骤。
合格评定由指定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或者由认证申请方依据指定实验室的检测结果进行。进行注册时,认证申请方向各地进行商业注册的机构提交声明通知
(Declaration notice)及其他相关文件。
如果申明以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为基础,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应包括认证证书副本和认证对象描述。
如果申明以根据认证申请方自行评定的结果为基础,提供文件应包括:认证对象描述、测试结果、ISO 9001认证证书副本或者生产程序及质量管理计划、定期监督的计划、合格评定报告及其相关文件。
地方标准及质量部门在收到完整文件后7天内,向认证申请方发送确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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